微信
地址
信箱
隐藏
您好,欢迎来到创新360,在这里开启您的创新之旅!
头条新闻
当前位置:首页    >   最新动态   >   头条新闻

关于开展第一批重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1-01-17

关于开展第一批重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图片


各区、县(市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
按照省工信厅开展第一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(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、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,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)。

(二)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。

1.产业导向方面。属于《工业四基发展目录》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填补国内空白(国际空白);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。

2.专业化程度方面。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%以上。

3.同时满足创新能力、经营管理、成长性要求。

创新能力方面。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%以上;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: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、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、主持或参与制(修)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。

经营管理方面。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(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)。

成长性方面。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(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);或有上市计划(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)。

(二)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。

1.财务收支状况良好,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上,上一年度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,利润总额100万元以上;

2.由运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人员20人以上;

3.集聚具有技术、资金和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服务机构5家以上;

4.具备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(包括工业设计、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、知识产权应用等)、上市辅导及融资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(包括上云用云)等1项以上的服务能力。

5.具有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举措,明确的分年度(实施期满一年、实施期满2年)预期目标和取得成效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国家级专精特新 “小巨人企业提供如下材料:

1.辽宁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(见附件1-1);

2.辽宁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1-2);

3.辽宁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(见附件1-3);

4.辽宁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(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,提纲见附件1-4);

5.佐证材料(含目录);

1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)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经法人签字盖章的财务报表;

3)企业20192020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对研发投入的说明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材料,研发投入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等;

4)企业主要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一览表,专利证书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复印件(见附件1-5);

5)企业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(如有);

6)企业主持或参与制(修订)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(如有);

7)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;

8)产品生产执行国际、国内、行业标准等,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有);

9)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有);

10)企业上市计划证明材料(如有);

11)真实性声明(见附件1-6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;    

(12)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。

(二)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供如下材料

1.辽宁省第一批支持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(见附件2-1);

2.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一览表(见附件2-2);

3.服务国家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一览表(见附件2-3);

4.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(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,提纲见附件2-4);

5.佐证材料(含目录);

1)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

(2)国家(或省级)示范平台认定文件(复印件);

(3)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、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,或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;


(4)运营机构服务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、专业技术资质等佐证材料;

(5)集聚技术、资金和人才等创新资源服务机构佐证材料(提供与服务机构合作协议);

(6)2020年度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(包括工业设计、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、知识产权应用等)、上市辅导及融资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(包括上云用云)服务的能力、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;  

(7)2020年度“点对点”深度服务国家和省级“小巨人”企业案例。


8)真实性声明(见附件2-5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;    

9)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自主申报。本着自主申报的原则,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(一式份),并装订成册,加盖单位公章,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各区、县(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

2.区、县(市)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。各区、县(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,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,并正式行文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至市工信局

3.联合审核推荐。工业和信息化会同财政对推荐的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审核,择优确定拟推荐国家的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不超过3个公共服务示范平台,报省工信厅审定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区、县(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申报,及时报送材料,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的审核意见,连同《辽宁省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辽宁省第一批支持国家(或省级)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份)纸质件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,申报材料PDF版、汇总表电子表格等以邮件方式同步报送。(以上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3417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)。

联系方式:陈华卿、何博

电话:86589554、81535355

邮箱地址:syjxwzdc@163.com



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12月 25 


沈阳浑南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 024-83769744

地址:沈阳市浑南区高新技术开发服务区

辽ICP备17018382号

技术支持:绿海科技

扫一扫关注公众号